2020-04-03 17:13
1.事项名称
建设档案竣工核验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
《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证书》,无期限规定。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
行政许可
4.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五条;
2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、第五十九条。
5.审批条件
1、符合有关建设档案核验的法律、法规;
2、建设工程已核实符合规划条件;
3、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;
4、申请资料符合“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”(GB/T50328-2001)。
6.申请资料
一、建筑工程
1、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
2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3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4、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5、工程验收及备案文件
6、竣工图
二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含道桥、管线)
2、施工组织管理记录
3、材料、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检(试)验报告
4、施工试验和检验记录
5、施工记录
6、质量检验评定记录
7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记录
8、竣工图
注:以上内容详见佛山市规划局、佛山市建设局编印的《佛山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》,材料各一式一份。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
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四楼
8.审批决定机关
市规划局
9.审批程序
1、受理;2、审批。
10.审批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11.审批收费
无
12.审批表格
13.年审或年检
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
咨询机构: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,电话:83836491;
投诉机构: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,投诉电话:83382484。
15.备注
0757-82228427
档案查阅 0757-82323115
档案报送 0757-29398918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四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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