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档案竣工核验办事指南

2020-04-03 17:13

 1.事项名称

建设档案竣工核验

 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

《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证书》,无期限规定。

 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

行政许可

 4.设定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五条;

2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、第五十九条。

 5.审批条件

1、符合有关建设档案核验的法律、法规;

2、建设工程已核实符合规划条件;

3、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;

4、申请资料符合“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”(GB/T50328-2001)。

 6.申请资料

一、建筑工程

1、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

2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
3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
4、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

5、工程验收及备案文件

6、竣工图

二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含道桥、管线)

1、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

2、施工组织管理记录

3、材料、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检(试)验报告

4、施工试验和检验记录

5、施工记录

6、质量检验评定记录

7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记录

8、竣工图

注:以上内容详见佛山市规划局、佛山市建设局编印的《佛山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》,材料各一式一份。

 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

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  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四楼

 8.审批决定机关

市规划局

 9.审批程序

1、受理;2、审批。

 10.审批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
 11.审批收费

 12.审批表格

 

 13.年审或年检

 

 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

咨询机构: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,电话:83836491;

投诉机构: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,投诉电话:83382484。

 15.备注

 

0757-82228427

档案查阅 0757-82323115

档案报送 0757-29398918
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四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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